【竞价采购公告】关于可调激光器的竞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货物有关信息
1.设备或材料名称:可调激光器
2、主要技术参数:
1)激光系统组成:
(1)激光系统由二极管泵浦 Nd:YAG 激光器和 OPO(光学参量振荡器)组成;
(2)Nd:YAG 激光器泵浦 OPO,可输出 680-960nm;1200-2400nm 激光;
2)主要技术参数:
Nd:YAG 激光器可输出基频(1064nm),二倍频(532nm),脉冲重复率不低于 50 Hz,平顶光束;通过电脑控制,OPO可输出 680-960nm;1200-2400nm。
(1)可以用外触发信号,以20ms的时间间隔输出激光脉冲,从激光器接收到触发信号后到发射光脉冲之间的时间间隔需为固定值且在纳秒级别;此外,外触发信号的时间间隔可在20~25ms范围调节;
(2)50Hz重频下,可输出波长的脉冲能量典型值(产品验收时,输出波长脉冲能量不低于典型值的70%;验收后一年内,输出波长脉冲能量不低于典型值的50%):
>350mJ@532nm,>75mJ@680nm,>92mJ@700nm,>130mJ@750nm,>105mJ@800nm,
>105mJ@850nm,>90mJ@900nm,>90mJ@950nm,>90mJ@980nm,>70mJ@1000nm,
>50mJ@1200nm,>43mJ@1400nm,>32mJ@1600nm,>23mJ@1800nm,>18mJ@2000nm,
>6mJ@2200nm,>5mJ@2400nm;
(3)OPO 峰值能量: >100mJ@750nm;
(4)激光重频:不低于50 Hz;
(5)激光脉宽:小于10ns;
(6)脉冲稳定性:< 2%@1064nm;
(7)寿命:可输出脉冲数不低于10亿个脉冲。
3、数量:1套。
4、产品报价说明:供方应以人民币报出本次所有货物和全部服务的一次性总价,应包括外贸代理费、税金、运杂、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即该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前发生的所有费用。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供方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
6、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威廉希尔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威廉希尔5号楼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预算(最高限价):50万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响应人(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近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6)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合格响应人”的其他条件。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的保修期自最终验收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在设备的保修期内供方应该无偿修理以及免费提供备件,如设备重复出现同样的问题,无法彻底解决或是属于设备先天不足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解决包括退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2)在设备的保修期外供方无偿提供设备的终身维护维修、软件升级服务。配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免人工费。
(3)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到达现场。
(4)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和培训;应需方的要求,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5)供方需对采购项目的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做出详细说明和承诺。
(6)供方需明确培训服务内容。
五、其他要求
(1)供方若为代理商,并且所售产品为进口产品,应出具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
(2)供方提供同型号或类似型号设备销售合同至少3份。
(3)供方应提供同型号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如生产厂家产品彩页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所提供的文件需明确清晰显示本次采购要求的指标及功能。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证书扫描件、销售资质证明扫描件、销售人员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请勿发送电子报价单)发送至邮箱yanyuzhao@buaa.edu.cn。
截止报名时间: 2024年3月 10日。
七、接收材料方式及竞价会时间
参选供应商需将正式书面报价单和报名资料、竞价文件,一正本两副本,正反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时间由采购人进一步通知。
八.采购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咨询)
宋老师,19535180402(上午9点-11:30;下午14:30-17:00)
九.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异议或投诉)
林老师,010-82313101(上午9点-11:30;下午14:30-17:00)